若從數據指標上來看,台灣近幾年來投入創新的成果,是看得到好成績的。
在台灣內部,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專利的總件數,2005年達7萬9437件,比起十年前、1996年時4萬7055件,成長近七成。(表一)
尤其最近四年,成長幅度最快,平均年增率近10%。
在美國這個世界上專利戰爭的主戰場,台灣得到的專利數在1996年僅排名第七,2000年後已躍居全球第四,僅次美國本土、日本和德國。在2004年,台灣人在美獲准專利件數達7376件,較2003年提升近四成,如果除以人口,台灣已經是僅次於美國的專利大國。(表二)
美國之外,台灣人也熱衷到日本、歐洲這兩個世界上第二、第三大專利戰場上角力。台灣人每年向日本特許廳申請件數超過三千項,次於美國、德國、南韓與荷蘭,位居第五。歐洲部分也緩步成長,在亞洲國家中則僅次於日本與南韓。
從本島到海外,這些飛躍成長的專利數量,背後代表的是台灣人對研發新技術、改良舊產品、創新新式樣、設計新功能等,投入的資源與努力是愈來愈多了。
這些努力,其實從個人到企業,都看得到深刻痕跡。
「發明」外交,揚威國際
台灣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,各地竟快速出現了六個發明人相關的協會,光是得過發明獎項、取得專利核准的正式會員,人數就超過一千人,每年專利申請案約一萬件,占本國人專利申請案件兩成(法人申請為八成)。平均一位發明人一年提出10件專利申請。
這些活躍旺盛的發明欲,不僅是台灣創新經濟的表徵,更遠征國際,在瑞士日內瓦、德國紐倫堡、美國匹茲堡等發明大展,一再揚威。
以2005年的第五十七屆紐倫堡發明展來說,台灣代表團得到七金、六銀、十銅,29件參賽作品中有23件得獎,得獎比例歷年最高,甚至比起日、韓都來得風光。
「這對國家形象,是一大提升,」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局長蔡練生強調,各個發明展有來自世界三十多個國家的隊伍參賽,並受不少國際媒體注目,台灣發明人屢屢為國爭光,是「發明外交」一大貢獻。
鴻海方程式 專利=獲利
不只是個人,大型科技企業更是台灣專利排行榜上的常勝軍。為了在激烈選角的國際科技舞台上,爭取粉墨亮相的機會,每年數十億規模的研發經費,已是必備的胭脂水粉。
喊出挑戰「兩兆」集團營收的電子一哥鴻海,就將「專利=獲利」的創新方程式,發揮得淋漓盡致。鴻海去年在台提出專利申請件數達到1886件,獲准則為1018件,連續第三年蟬聯台灣年度專利申請及獲准雙料冠軍。(見頁167表四)
同時,鴻海去年EPS衝高至9.5元,集團市值達1.5兆,與台塑集團相提並論。鴻海董事長郭台銘從無到有創業僅三十三年,比經營之神王永慶少花了二十年光陰。「一再超越,來自創新!」郭台銘就在他個人著名的「郭語錄」中,如此訓示集團員工。
瀚宇彩晶轉投資的瀚斯寶麗(Hannspree),則衝進專利獲准排行榜第五名,靠的則是推陳出新的新式樣專利,多達284件。
近兩年來,彩晶為了銷售生產的小尺寸液晶螢幕,動了創意,取得美國迪斯尼與NBA(美國職籃)、NFL(美式足球)等運動組織授權,設計出一款款花樣炫目的液晶電視。一個個長得像薯條、漢堡、籃球、米老鼠等的電視機,更在2005年底,成為台灣唯一入選美國《TIME》(時代雜誌)的年度最酷創新發明。
發明人隱憂
精通創意,卻不懂生意
然而,就在各種光鮮統計數字背後,台灣卻也正面臨不小的「創新危機」:新發明商品化困難重重、專利重量不重質,迄今更是技術授權淨輸入大國。
這幾年台灣的專利累積增加許多,但是還沒有帶動台灣的創新經濟起飛,也沒有提升太多的附加價值。
創意解決不了仿冒
冬日的暖陽午後,鄰近台北101的台灣傑出發明人協會會館裡,陸續來了六、七位發明人,你一言、我一語,聊著發明甘苦。
「找不到人授權,怎麼賺錢?」去年以「毛毛蟲伸縮車」得到國家發明獎銀牌的梁發廣抱怨,伸縮車玩起來簡單又有趣,還可以鍛鍊身體不同部位的肌肉群,大人小孩都喜歡,但是,「沒有一家企業,願意跟我一起攜手開發上市。」
「我的魔術胸罩專利被人仿冒,官司一打六、七年,最後雖然勝訴,但法官判賠的金額,連付律師費都不夠,」發明人何榮華回憶,十多年前,他研究出來的胸罩襯墊,在第四台購物頻道賣得非常好,引來很多人覬覦,要分食這塊大餅。
何榮華不服氣,到法院控告,絲毫不懂法律程序的他,前後花了100多萬找了律師事務所,期盼法官能給個公道。不過,在六年纏訟期間,仿冒品已經在市面上大賣特賣,損失難以估計。
以「汽車鋼圈商標固定結構器」拿下紐倫堡金牌的陳永全,得獎時非常高興,他心裡想這是個千載難逢的賺錢機會,因此決定不僅要在台灣申請專利,還要到美國、歐洲各國申辦,但是光第一年的專利申請費就要數十萬新台幣,還沒有量產賺錢,就先付出高額代價。
發明專利難以商品獲利
「台灣發明人,大部分精通創意,大部分也不懂生意,」智慧財產局局長蔡練生分析,個人發明人創意可以天馬行空,但是真要談到錢、落實商品化,就難倒他們了。
蔡練生提出一個數字,「千分之三」,是台灣發明能夠成功上市的比例。
台大機械工程系教授黃秉鈞強調,報章媒體大肆報導,台灣創意一再揚威國際,卻少有人深究,接下來如何將「發明專利」,轉化為「商品獲利」。
黃秉鈞說,國際間發明能夠商品化成功的比例,大約是3%,台灣的落差將近十倍,就是有很大比例的發明人,都陷入「發明=獲利」的迷思中。事實上,從發明→專利→商品→獲利,這個流程中,在創新管理(Innovation Management)學科中發現,前半段簡單,後半段反而困難。
「若以量化數據,來做資源投入比較,創新的後半段商品化過程,應占80%,」擔任多家企業技術顧問的發明人葉忠福,為了給剛入門的發明人忠告,還在2005年出版了《創新管理:創意發明與專利保護實務》一書。
他強調,發明工作有趣、取得專利也不難,但在取得專利證書的那一刻起,真正的挑戰才開始:從商品設計、開模、備料、生產、量產、品質測試確認,到庫存、行銷、財務、資金調度、客服維修,每一個細項,都是進入創新後半段,必須面對的重要環節。
滿腹辛酸,抱著一堆獎牌也沒有用,竟是台灣發明界的真實現況。
台灣專利競爭力
每年繳交權利金1400億
專利迷思,不只發生在單打獨鬥的個別發明人身上,企業也常迷惑其中。
「有量不一定有質,有專利不等於有競爭力,」蔡練生語氣凝重地說。
有競爭力的優質專利是什麼?簡單來說,就是一項專利,不只能夠防禦外人侵權,更能授權予他人使用,並得到權利金。
根據經濟部統計,台灣企業所獲准核發的專利中,有授權他人收取權利金的,在千分之二至五間,與發明成功商品化比例相近,相當令人憂心。(見頁169表五)
技術輸入是輸出的四倍
質不如量的直接指標,就是台灣近年仍大規模引進外來技術。根據中華民國科學技術年鑑的統計,在2002年,台灣技術輸出僅新台幣112.6億元,但技術輸入支出為452.5億元,輸入是輸出的四倍,證明台灣仍是「技術輸入大國」,在創新上仍處於弱勢。(見頁169表六)
宏碁創辦人、智融集團董事長施振榮,就對台灣產業研發結構相當憂心。他強調,台灣傳產、科技企業,每年要繳交給國際大廠的權利金相當驚人,多達1400億元,「這是智慧財產權的大幅逆差」。
根據經濟部「中小企業對我國研發競爭力的貢獻與發展」調查,台灣的專利競爭力,不僅在七大工業國(G7)之後,甚至不如韓國。台灣少有「願景」式專利,多半是製程、元件改善,僅能做防禦之用,或只是外觀功能上的新型、新式樣設計,技術門檻低,被取代性相當高,在原創性上遠遠落後。
光碟與DRAM都繳權利金
以光碟片市場做為例子。台灣製造光碟片世界第一,市占率超過八成,年產值達新台幣2100億元,但各大廠都是跟飛利浦(Philips)要求授權。
飛利浦早在1960年代初期,就開始研究光碟這項儲存技術,直到1980年代末,才漸漸普及。由於光碟片毛利低,市場流血競爭,擁有光碟關鍵專利的飛利浦,早就不自行生產。
為了每片光碟的授權金高低,飛利浦與台灣廠商關係始終緊張。企圖深化與製造廠的良性互動,出身光寶與世界先進、深知雙方利害的飛利浦知識產權及標準部總經理李俊杰,從今年1月開始推動「Veeza」光碟授權計畫:製造廠參與計畫就可以再得到44%的權利金降幅,相較於原本每片高達四成的授權成本,是一大福音。
另外,台灣是DRAM生產大國,常受現貨價格暴起暴跌之苦,但就算台灣製造大廠毛利極低,甚至賠錢出貨,每生產一組DRAM仍要繳交專利授權金0.045至0.06美元,給專利擁有者——德州儀器。
李俊杰說,飛利浦全球擁有十一萬五千項專利,每年並提出三千個新專利申請案,排行世界第一,不過外界多半沒有注意到,飛利浦每年默默投資高達25億歐元(近1000億新台幣)在研發上,占營收比例超過8%,光是等光碟片市場成熟就花了二十年光陰,「早期懂得付出,後來就會有成果,這是正循環。」
國際潮流
不創新,就被創新殖民
早在八年前,台積電董事長張忠謀就直言,台灣企業專長僅在生產技術改良,如果沒辦法發展有創意的頂層技術,就始終不能領先。
根據《經濟學人》(The Economist)去年底的調查,國際間的科技技術授權總產值約1000億美元,其中美洲國家輸出占45%,是主要技術輸出區域。以美國專利申請法人排行榜冠軍IBM來說,在2004年單憑藉技術授權,貢獻就達到10億美元(約320億新台幣),比起台灣電子龍頭鴻海當年的獲利297.6億元,還要高出一截。
「創新是團隊戰,單打獨鬥行不通,」交通大學科技法律所所長劉尚志觀察,全球化的時代,創新是國與國之間的戰爭。
交通大學前智慧財產授權中心主任、現任資訊學院院長林進燈去年中到俄羅斯參訪,莫斯科街頭都是韓國LG、三星的炫目霓虹招牌,他刻意要找台灣科技品牌,卻遍尋不著。更讓林進燈驚訝的是,一位初識的俄羅斯人竟問他,「Are you Korean?」證明韓國成功在微笑曲線兩端,獲得國際肯定成效。
坐擁專利,更年年有新專利
其實不僅是台灣上下都在瘋創新,創新早就是國際產業趨勢。
《經濟學人》也專文分析,創新同時是矛與盾,新創企業可以憑創新一步登天,長期領先的市場霸主,也可以靠創新鞏固競爭優勢。
例如微軟為了穩坐軟體產業的龍頭寶座,不斷鼓勵有價值的創新與專利。在2005年,微軟獲得超過三千個專利數,但在1990年剛推出Window 3.0時,微軟僅僅擁有五個專利,十五年間成長高達六百倍。
來自芬蘭的諾基亞(NOKIA)則在全球擁有一萬兩千個手機專利,每年還新增一千五百個相關應用,維繫世界第一地位。
有創意新貴,更要創意立國
創新企業之外,創意人的崛起,更是先進社會的新貌。美國卡內基美隆大學教授佛羅里達(Richard Florida),在2002年提出「創意新貴」(creative class)一詞:以創意營生、決定市場趨勢的一群人。
在美國,創意階級已經達到總就業人口的三成以上,在台灣雖然沒有正式的統計,但是「創意→創新→創業」,已經成為了尋找出路的關鍵。
根據中國大陸《新周刊》最新報導,全世界創意經濟產值,一天就達220億美元。《新周刊》因而喊出「創意立國」,期許目前以製造代工為主的大陸,提升位階。
而已經朝向創意經濟調整方向的台灣,已經看到量的成長,下一步就是質的提升。期待衝破所有專利,目前只有千分之三可以商品化、與技術授權的比例。
是的,創意變黃金,台灣必須衝破那千分之三的魔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