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acebook Pixel
訂閱
快速註冊 已是會員,立即登入

為您推薦

會員權益

投保必讀的七大關鍵

范榮靖
user

范榮靖

2005-12-19

瀏覽數 14,600+

投保必讀的七大關鍵
 

喜歡這篇文章嗎 ?

登入 後立即收藏 !

本文出自2006理財特刊

1. 告知不實,不理賠

醫療險:既往症不承保

去年底謝先生投保醫療險,在填寫保險公司詢問健康情形的要保書時,謝先生隱匿自己B型肝炎病史。保險公司誤以為他很健康,予以承保。

半年多後,他因為猛爆性肝炎住院多天。出院後,他請領醫療給付,保險公司不僅不給付保險金,更以他告知不實為由,要求解約,也不退還繳交的6萬多元保費。

在購買保險,投保人要填寫保險公司詢問健康狀況的要保書。保險公司是否承保,便以這份要保書為主要依據。ING安泰人壽資深副總林順才解釋,如果保險公司在取得不正確資訊下,承擔保戶風險,不算公平。

雖然《保險法》規定,保險契約訂定超過兩年,或保險公司知道實情,超過半年,仍不解約,之後,保險公司不能主張解除契約,但在醫療保險,卻不是如此。

依據《住院醫療費用保險單示範條款》規定,醫療險保的是保戶購買保險之後才發生的疾病。至於,投保前就已罹患的疾病稱為「既往症」,「不在給付範圍內,即使投保超過兩年,也是如此,」逢甲大學保險系教授康裕民提醒。

2. 等待期間不承保

等待期間也是一個重點。通常,投保醫療險,生效日後一定期間內(多為三十、六十、九十日),發生的疾病,保險公司不會承保。換句話說,超過這段期間,保戶罹患疾病,保險公司才會承保。「這也是為了避免保戶帶病投保,防範道德危險,」台灣人壽協理葉銘智解釋。

3. 患有先天疾病……

保戶不知情時,保險公司得理賠

不過,在「先天性疾病」方面,則視情況而定。

投保前,保戶不曾因為這項疾病就診,也不知道罹患這項疾病,保險公司就得理賠。

如果保險公司主張保戶在訂約時,已經得知先天性疾病情形,保險公司必須舉證保戶在訂約前曾有發病事實,否則仍應給付保險金。

另外,為了避免爭議,保險局規定,保險公司要將先天性疾病列為除外不保事項,對於不承保的先天性疾病的名稱,應在保單條款清楚列出,保費也得根據公平對價原則調整。

知識與美味同行,遠見請客西堤

4. 買對險種才有保障

投保前,保戶對於自己到底保了什麼也要清楚。「否則,保障仍然可能不足,」政治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系教授張士傑點出。

去年,三十多歲的吳先生聽從電話行銷人員的建議,買了一張意外險主約,並附加「意外」醫療險。之後,他因急性盲腸炎開刀住院,原以為去年買的這張保單可以給付,卻發現,他是因疾病住院,不符合意外事故定義,因此無法得到理賠。

張士傑語重心長地建議,醫療險相當繁瑣,保戶一定得要清楚瞭解到底保了什麼,才不會得不償失。

5. 除外責任不理賠

知道保了什麼,除外責任則是接下來關注的課題。「投保醫療險,保險公司不是什麼損失都會給付保險金,」國際紐約人壽理賠顧問黃俊豪補充。

由於醫療險的功用主要用來填補保戶的醫療損失,因此,保戶故意行為、犯罪行為不在理賠範圍。

但是,「保戶遭受意外傷害事故所致必要的外科整型手術,則可以獲得理賠,」黃俊豪表示。

6. 多張實支實付保單只賠一張

在理賠時,即使多買幾張實支實付型保單,也只能理賠一張。實支實付保單在理賠時,只針對一定限額內,保戶損失多少賠償多少,而且,需要保戶提出正本收據才能申請。

換句話說,如果購買兩張實支實付保單,因為收據正本只有一張,保戶只能擇一請領保險金。

不過,購買日額型醫療險就沒有這個限制。目前,申請日額醫療給付,只要影印本即可,這時,這筆給付就可用來補償住院期間無法工作的損失。

7. 解約,萬萬不可

不同於人壽保險解約都有一筆解約金,在醫療險方面,除了重大疾病險可以領取解約金,一般(定期)醫療險、終身醫療險(帳戶型、無理賠上限)、防癌險,到長期看護險,保戶提前解約,「不僅以後沒有保障,大多都沒解約金,」淡江大學保險學系助理教授曾妙慧指出。

這和保單設計有關。一位業者解釋,因為醫療險競爭激烈,如果解約給付解約金,保單成本勢必增加,保費也會跟著增加;相對地,如果沒有解約金,保費比較便宜。

然而,沒有解約金還算事小,最嚴重的是,解約之後,不僅保戶沒有保障,以後投保,又得以投保當時年齡、身體健康情形重新起算,「能否順利投保,仍是未知,」曾妙慧再次指出。

因此,ING安泰人壽資深業務主任蔣必玲建議,投保醫療險,千萬不要解約;如果經濟不許可,仍有其他方法可以處理,例如轉約或降低保額,千萬不要解約。

精采內容請見遠見雜誌2006理財專刊

你可能也喜歡

請往下繼續閱讀

登入網站會員

享受更多個人化的會員服務